广告收入究竟属于物业吗?
tianluo
2025-04-25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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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归属
在当今的物业管理领域,小区内的广告随处可见,如电梯广告、小区公告栏广告等,而这些广告所产生的收入归属问题,也成为了众多业主和物业争论的焦点,广告收入究竟属于物业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像电梯、外墙、公告栏等,其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物业只是受业主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机构。
物业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广告,本质上是对业主共有部分的一种经营行为,既然这些区域属于全体业主,那么基于这些区域所产生的广告收入,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就好比业主拥有一套房子,将房子出租获得的租金收入自然是归业主本人,而不是归帮忙管理房子的中介所有。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物业却将广告收入据为己有,他们认为自己在管理小区过程中付出了劳动,设置广告也是为了增加收入以更好地服务小区,但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物业的服务费用是通过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的,业主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广告收入并非物业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合理报酬,不能随意被物业侵占。
物业在广告招商、管理等方面可能会付出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可以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从广告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合理的管理费用,但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且要做到账目公开透明。
广告收入并不属于物业,而是属于全体业主,业主们应当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监督物业对广告收入的使用情况,确保这部分收入能够真正用于小区的建设和维护,为全体业主带来实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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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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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蘼 发布于 2025-04-25 02:34:42 回复该评论
广告收入是否属于物业,关键在于其来源与用途,若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或空间产生且用于该区域的维护、改善等公共利益上时,可视为一种'共有收益',部分归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但如为特定商家在非公区投放并直接获益的广宣费则属商业行为范畴内。 综上,无论何种形式,都应确保透明公开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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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棒 发布于 2025-04-25 07:06:06 回复该评论
广告收入,这位不速之客在物业的领地内翩翩起舞,它虽非土地本身所生却依附于这片繁华之地而存在与增值;是物业管理智慧的结晶和商业活动的副产品吗?还是说它是流动的光影、无形的风呢?